經濟這麼差了麼,躺賺的運營商都賺這麼惡心的錢了
這個違法吧?
1️⃣ 工信部監管角度
根據《電信條例》《廣告法》和《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
•通信網標識應當真實、準確地反映電信業務經營者身分。
•不得擅自更改、僞造或挪用電信網標識。
•不得利用公共通信資源發布廣告內容。
也就是說,把網路標識改成廣告文字,違反了電信網路標識管理規範,屬於違規行爲。
2️⃣ 廣告法角度
《廣告法》第十條規定: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不得以新聞報道等形式變相發布廣告;同時禁止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向其終端推送廣告信息。
→ 在用戶未同意、無法關閉的前提下顯示廣告,涉嫌強制廣告推送,屬於違法廣告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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