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電子錢包業者及其他受監管的金融機構,必須在週六(7 月 4 日)前遵守菲律賓中央銀行(BSP)有關數位轉帳費用的新規定,BSP 副總裁 Mamerto Tangonan 表示。該官員指出,受第 1238 號通知規範的金融機構,應在 7 月 4 日法規生效後調整其電子資金轉帳費用。這項新規是在消費者多年來針對數位轉帳費用的抱怨後推出,費用依銀行或電子錢包不同,約在 10 披索至 25 披索甚至更高。
Tangonan 在週五(7 月 3 日)一場 BSP 新書發表會場邊表示,央行預期支付服務提供者將遵守新政策。他說未能遵守可能導致執法行動,並形容初步步驟為「首先,會有友善的提醒。然後,會有另一個較不友善的提醒。」
部分金融機構已率先降低或取消費用,包括 Landbank、BPI 及 RCBC。該規範不僅涵蓋傳統銀行,也涵蓋 BSP 監管的支付提供者及電子錢包業者,如 GCash 與 Maya。
BSP 根據交換成本設定費用結構
根據第 1238 號通知,BSP 監管的金融機構必須為電子支付交易採用「合理且公平的市場定價機制」。Tangonan 說明,該規則聚焦於同銀行轉帳(on-us 交易)與跨行轉帳(off-us 交易)之間的差異。
副總裁表示,on-us 與 off-us 轉帳之間的主要差異應在於交換費,即支付給處理跨行交易的網路的成本。「A 銀行到 A 銀行,免費。然後如果你想維持 A 銀行到 A 銀行免費,當你進行 A 銀行到 B 銀行的轉帳時,應該是 [just] 加上交換費,」Tangonan 說。
對於 InstaPay 轉帳,交換費約為 1.50 披索。這意味著根據新規則,on-us 與 off-us 交易之間的差額應僅約為 1.50 披索。「所以我們只說,無論你收多少費,off-us 交易的價格必須與 on-us 相同,且不能超過 on-us 價格加上交換費。就這麼簡單,」他補充道。
Tangonan 說,BSP 不希望一種轉帳補貼另一種轉帳。「讓一種交易為另一種交易買單並不公平。因此,如果你想收費,就應平均分攤到所有交易。這就是問題的核心,」他表示。
央行放寬商家入駐要求
第 1238 號通知也放寬了潛在低風險商家的入駐要求,例如雜貨店、美容院及烘焙坊。Tangonan 表示,對於這類商家,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可能就足夠,而非需要營業許可等更繁重的文件要求。
這位副總裁將支付描述為「雙邊市場」,並指出如果消費者能使用的商家很少,僅有數位錢包或銀行帳戶並不夠。「當你增加消費者使用率時,你也必須增加他們能使用的商家數量。否則,大家都有餘額,卻沒有對象可以付款,」他說。
Tangonan 表示,目標是讓更多商家加入,形成他所謂的「良性循環」:更多消費者鼓勵更多商家,反之亦然。他指出,降低費用的推動是為了鼓勵更多菲律賓人使用數位支付,並表示「其中一個障礙是,他們說費用太高。因此,如果移除這個障礙,更多客戶就會使用。」
常見問題
銀行與電子錢包遵守 BSP 新轉帳費用規定的截止日期為何?
銀行、電子錢包業者及其他受監管的金融機構,必須在週六(7 月 4 日)前遵守第 1238 號通知,BSP 副總裁 Mamerto Tangonan 表示。
根據 BSP 新規定,跨行轉帳費用應與同銀行轉帳費用相差多少?
根據第 1238 號通知,同銀行轉帳(on-us)與跨行轉帳(off-us)之間的差異應僅為交換費。對於 InstaPay 轉帳,該交換費約為 1.50 披索,意味著 off-us 費用不應超過 on-us 費用約 1.50 披索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