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CNBC,歐洲最高法院維持了對 Google 因涉及 Android 的反競爭行為而處以約 41 億歐元(46.7 億美元)的罰款。
歐盟委員會於 2018 年處以這項創紀錄的罰款,理由是 Google 透過與手機製造商簽訂預裝協議,為自家應用程式取得不公平優勢,從而濫用 Android 在行動裝置上的主導地位。Google 隨後透過歐盟法院系統對該裁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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