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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本金保障詐騙,最高法院無罪判決被推翻···僅憑事後認知也能構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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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DecenterKorea 原標題:‘比特幣本金保障’詐騙無罪被推翻···最高法院發回重審 原文連結:https://www.decenter.kr/NewsView/2H1L3MWUU4/GZ03
最高法院裁定,如果在明知本金保障和高收益的比特幣投資招募實際上是 "滾動借貸 "結構的情況下仍然募集投資款,就無法逃避詐騙罪的責任。在此前因證明困難而被判無罪的類似虛擬資產詐騙案件中,明確了僅憑 "間接意識 "也能認定侵佔的主觀故意的標準。
最高法院第一部在對以欺詐罪被起訴的李某的上訴審理中,推翻了原審判決,判決案件發回重審。最高法院認爲,李某明知Renbal Capital是沒有實質性收益結構的類似融資公司,仍然欺騙受害者獲取投資款,存在足夠的理由認爲其有罪。
李某以美國比特幣投資公司‘LendVal Capital’在大田地區招募投資者的身分活動,並於2019年1月對受害者表示:“10個月後將根據幣價漲部分結算本金,即使價格下跌也100%保障本金”,“公司上市後將發放可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代幣,並且招募到額外投資者將給予介紹佣金”,因此被控誘導投資。李某於同年1月18日和28日兩次共收到了4607萬韓元的匯款。
然而,Renbell Capital 實際上是一個沒有任何收益生成結構的典型“拆東牆補西牆”式的類金融組織,利用新投資者的資金向現有投資者支付收益。特別是從2018年12月起,調查顯示公司官網的運營已停止,投資款項的提現也處於暫停狀態。
1·2審認爲"李某意識到公司沒有實體這一點,以及沒有償還本金和收益的能力這一點,難以認定",因此宣判無罪。然而,最高法院的判斷卻有所不同。
最高法院指出,李某自2018年3月開始從上層投資者處投資後,自同年4月起直接設立辦公室,招募了約50名下層投資者並進行資金運作。由於以新引入的投資資金直接運作向現有投資者支付收益或本金的結構,因此公司在沒有實際收益結構的情況下,充分認識到自己處於類似於多層級金字塔型非法集資組織的地位。
特別是從2018年底開始,提款全面停止的情況下,李某並未將這一情況告知受害者,而是像本金保障和高收益可能一樣虛假地解釋,收到了投資款。最高法院對此判決稱:“被告至少在未明確認識到投資款返還及高額收益支付不可能的事實的情況下,欺騙受害者以非法獲取資金的可能性是充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