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一個挺重要的政策動向。佛羅里達州的立法者通過了參議院法案314,這是美國首個針對州級支付穩定幣發行人的監管框架,目前等著州長簽字,預計很快就會成為正式法律。



這個法案在佛羅里達州參議院以37票贊成、零反對票通過,可以說是相當順利。根據州參議員科琳·伯頓的說法,立法的核心思路是為穩定幣發行人建立一套包含消費者保護和金融穩定指南的監管體系,與聯邦GENIUS法案的標準保持一致。

具體來看,佛羅里達州修訂了既有的貨幣服務業務反洗錢法規,把穩定幣納入其中,要求發行人必須遵守現有監管規則,同時禁止無牌發行。法案還特別澄清了某些支付穩定幣不被歸類為證券,這對項目方來說是個重要的法律確認。

最有意思的是監管框架的細節設計。州外的合格支付穩定幣發行人要在佛羅里達州運營,得先向佛羅里達金融監管辦公室提交書面通知。有些穩定幣只受州監管機構監督,有些則和聯邦貨幣監理辦公室聯合監管。此外,發行人不能向代幣持有者支付任何形式的利息,如果這類支付在聯邦法律下被禁止的話。

配套的法案CS/CS/SB 1440也通過了,目的是加強對監管機構從虛擬貨幣企業、穩定幣發行人和信託公司收集信息的保密保護,保護商業秘密和非公開信息。

這套框架的推出意味著佛羅里達州正式成為美國穩定幣監管的先行者,也反映出市場對規範化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對於想在佛羅里達州開展穩定幣業務的發行人來說,這既是機會也是挑戰——有了清晰的規則,就有了進入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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