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于3月23日就“虚拟资产服务法草案”进行询答,聚焦境外加密货币平台长期游走监管之外的核心问题。金管会主委彭金隆坦言,现行法规对境外交易所确实力度不足,但强调草案已完成行政院审查、纳入本会期优先法案,明确规定境外虚拟资产服务商(VASP)须取得台湾监管资格,不能再享有游离法律之外的特殊待遇。
民进党立委林岱樺在质询中指出当前台湾虚拟资产市场的结构性隐忧:目前台湾合法登记的VASP仅有8家,但警示名单上的境外黑数高达30家,比例高达3.75倍。
更令人担忧的是,根据全球加密货币交易所排名,全球前十大虚拟货币服务商在台湾“无一合法登记”,其中包括全球市占率高达50%的币安(Binance),既未在台登记,也未被列入官方警示名单。
林岱樺直言,这些境外巨头仿佛享有监管豁免,反观已完成实名验证的台湾合规业者,却因无法追查前端境外高风险交易所的资金来源,沦为洗钱网络的最后端。她同时指出,跨境司法互助程序耗时费力,常遭对方忽视,严重阻碍诈骗与洗钱案件的侦办。
依照草案第七条第三项,境外VASP若要在台湾合法经营,须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完成落地:
路径一:在台设立分公司,依照台湾法规取得监管资格
路径二:在台申请设立新的分支机构,同样须接受金管会监管
彭金隆表示,草案已完成行政院审查,预计近期送立法院审查,两条路径的设计旨在堵塞境外平台“只做生意、不接受监管”的制度漏洞。
民进党立委赖惠员提醒,目前全球前十大虚拟交易所总市值已达71兆美元,而台湾投资人在FTX倒闭事件中是全球第七大受灾群体,凸显台湾长期缺乏消费者保护机制的风险。她强调,虚拟货币专法至少须解决三大核心问题:业者营运监管、防盗与防诈,以及投资风险揭露。
彭金隆回应,专法重点将包含明确界定VASP的类型与范围、规范稳定币发行与管理,以及防止市场不公正行为。在台湾现况方面,他透露目前持有加密货币的人口占全台5%至10%,台湾币商开户数约100万,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
在保管机制方面,彭金隆披露,目前已有19家银行对虚拟资产保管业务表达兴趣,其中5家正在试办,预计半年内完成相关保管指引制定。现阶段将优先推动公司资产与客户资产分离,并规范冷热钱包比例,作为保护投资人的第一步。
截至2026年3月,台湾合法登记的VASP共有8家。其余境外加密货币平台若未依草案规定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将被视为违规经营,金管会警示名单上的境外黑数目前高达30家。
根据虚拟资产服务法草案第七条第三项,境外VASP须通过在台设立分公司或申请设立新分支机构两种方式之一,取得台湾监管资格,方能合法向台湾用户提供服务。
草案已完成行政院审查,并纳入本会期立法院优先法案。彭金隆表示,预计近期送立法院审查。根据监管进度,台湾投资人保护机制与境外平台纳管规范的落地时程,将取决于立法院的审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