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重申计划,拟通过 7 月 29 日的法律修正案对金融财团治理改革进行制度化

据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称,该机构于 7 月 29 日再次重申其通过修订《金融公司治理法》来实现金融控股集团治理改革制度化的承诺。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李旭焕表示,在议会政治事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现行的《金融公司治理法》将作为改革措施的法律依据。计划中的改革包括将金融控股集团董事长任期限制为最多三届连续任期、加强董事会独立性,以及强化机构投资者的监督职能。预计近期将公布详细的改革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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