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部救助是一項金融重組機制,專為拯救陷入危機的金融機構——尤其是系統重要性銀行——而設,並可避免動用納稅人資金進行外部救助。不同於傳統政府救助(Bail Out),內部救助要求銀行的債權持有人、債券投資人及部分存款人共同承擔損失,透過將債務轉為股權或直接減值債務,以重整銀行資產負債表。這種機制於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廣受認可,成為多國金融監管架構的重要部分,目標在於降低道德風險並保障公共資金安全。
內部救助機制對金融市場產生深遠影響,重塑風險定價與投資人行為:
債券風險利差上升:投資人意識到銀行債券可能面臨轉換或減值風險,因此要求更高收益率作為補償。
市場約束強化:內部救助政策使金融機構股東與債權持有人面臨實質損失風險,促使他們加強對銀行管理層決策的監督。
銀行融資成本變動:系統重要性銀行因被認為不再享有隱性政府擔保,可能面臨較高融資成本,但其穩定性提升也可能降低風險利差。
存款結構調整:大額存款人(特別是超過存款保險限額者)變得更為警覺,可能分散資金以規避風險。
金融穩定性提升:透過降低對政府救助的期待,內部救助機制旨在減少系統性風險,降低金融危機的擴散效應。
儘管內部救助被認為是較公平的金融機構危機解決方案,仍面臨多項挑戰:
市場恐慌風險:內部救助實施可能引發投資人及存款人恐慌,導致大量資金撤離,加劇銀行流動性危機。
法律挑戰:債權持有人可能透過司法途徑質疑內部救助決策,特別是在法律架構不明確的國家,可能引發冗長訴訟。
跨境協調困難:跨國金融機構面臨各國內部救助規則不一,增加執行複雜度。
評估難題:準確評估金融機構資產及需減值規模具高度技術挑戰,評估不足可能導致多輪救助需求。
傳染效應:單一銀行實施內部救助可能引發投資人對整體銀行業的疑慮,造成系統性風險。
社會政治阻力:若大量零售投資人持有銀行債券或大額存款,內部救助可能遭遇強烈社會反彈,如2013年塞浦路斯危機期間的公眾抗議。
隨著全球金融監管持續演進,內部救助機制亦持續完善及發展:
監管架構優化:預期監管機關將持續細化內部救助規則,建立更透明、可預測的觸發機制與執行流程。
資本工具創新:市場將研發更多專為危機而設的或有可轉換資本工具,提供銀行快速轉換的資本緩衝。
存款保障強化:為降低零售存款人恐慌,存款保險機制可能進一步強化,明確區分受保障與可能面臨內部救助的存款種類。
跨境協調加強:國際監管機構將推動建立更為一致的全球內部救助標準,降低跨境銀行處置的複雜性。
市場適應與定價:隨內部救助逐漸常態化,金融市場將更精確地將此風險反映於銀行債務價格,投資人也會調整投資組合以適應此一現實。
科技賦能:監管科技及金融科技將促進更有效監控銀行風險狀況,實現早期干預,降低全面內部救助的必要性。
內部救助機制代表金融監管理念從「大而不能倒」走向「有序處置」的重要轉變。儘管該機制旨在建立更公平且穩定的金融體系,成功推動仍需在金融穩定、市場信心及投資人保護間取得平衡。隨著各國累積實務經驗並完善法律架構,內部救助將成為維護全球金融穩定的重要工具,減輕納稅人承擔銀行風險的負擔,並推動金融市場更理性的風險定價及審慎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