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報紙《檢察日報》,近期由檢察官與一名法律教授提出了一套用於起訴加密貨幣洗錢的框架。該提案建議,當嫌疑人使用幣混合器或隱私幣且未提出「合理的反向證據」時,法院應推定其具有犯罪意圖,並將鏈上紀錄與區塊鏈分析公司報告視為可採納的證據。
該文章亦敦促建立一個全國性平台,透過合規管道保管並拍賣已扣押的加密貨幣,以回應北京於 2021 年禁止加密貨幣交易所造成的長期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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