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廣播與媒體通訊審議委員會(방미심위)表示,依據提交給民主黨立法議員 이주희 的材料,可能就阻斷非法海外加密貨幣交易所網站的請求,再次發布審查暫停令。委員會以警察正在進行調查為由,主張在《規定》第 12 條與第 13 條下,可能暫停審查;該等條文允許在相關法律程序進行中時中止審查。此舉接續了 방미심위 與金融情資單位(FIU)之間長期的監管僵局:儘管存在投資者保護疑慮,雙方均未針對未登記的離岸加密貨幣平台推進執法行動。僵局的核心在於證據標準、依《特定金融交易資訊申報及使用相關法》(특금법)所涵蓋的執法範圍,以及程序上的權限爭議——導致目標平台仍未被納入監管。
방미심위 在提交的材料中表示,歷來在行政或司法程序仍在進行的情況下,進行審查前,會考量法院與相關機關作出的確定裁判。委員會指出,《規定》第 12 條與第 13 條允許在法院同一案件仍在審理時或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時中止審查。鑑於目前警方正針對非法加密貨幣網站進行調查,預期委員會將援引這些條款,以重複先前的暫停決定。방미심위 亦提及過去因委員會組成延遲而出現的情況,表示「由於在任期屆滿後接任委員任命延遲,導致反覆出現審查『真空期』」,並呼籲國會審查《廣播與媒體通訊委員會法》的修正案。然而,委員會已於 3 月完成其 9 人架構,並正正常運作,使得以過去空缺作為目前阻礙之相關性引發疑問。
방미심위 曾於 지난달 19일(上月 19 日)向 FIU 申請補充資料,以核實事實,但近一個月後仍未收到正式回覆文件。委員會表示,當初在申請存取阻斷時,FIU 並未提交能證明該等網站違法的資料,且自收受以來持續要求補充提交。因此,針對 FIU 提交的事務尚未建立審查排程。방미심위 表示,僅在檢視 FIU 的回覆、警方調查進度,以及依 특금법 對違法性的認定後,才會展開審查。委員會並明確表示,將全面審查:未納入審查範圍、與海外加密貨幣平台之間的監管公平性(例如 Binance 等);僅基於未登記就採取全面阻斷網站的妥當性;以及聚焦於已確認涉及詐欺或對用戶造成損害的網站之阻斷措施。
在 4월 16일(4 月 16 日)舉行的一次跨機關工作會議中(與 방심위〈방미심위 的前身〉、FIU、政府政策協調辦公室,以及國家警察廳等機關一同參與),各機關之間交換了尖銳的不同意見。FIU 表示其已向調查機關通報未登記的 특금법 違法者,並向 방미심위 要求進行網站阻斷,但指出警方在辨識營運者身分上遇到困難;而 방심위 則以「不明確的國內商業活動標準」與「持續進行中的調查」為由暫停審查。FIU 強調其曾透過與 Google 與 Apple 的諮詢,先行獨立阻斷 31 個應用程式(Google 17 個、Apple 14 個),並敦促恢復網站審查。방미심위 則反駁,認為要求委員會必須依據 FIU 自行實施的行動而恢復審查,可能看起來是在強迫行政作為;並表示這違反了合憲原則,即在表現自由方面將行政干預降到最低,因為委員會作為《廣播與通訊委員會法》下具有中央行政權限的政府機關。방미심위 也質疑 FIU 的違法判準——特別是:提供韓語首頁服務、提供以韓元為基礎的付款,或以針對國內使用者的促銷活動為目標(只要任一單一因素即可作為違法判斷依據)——是否缺乏對其他海外營運者之執法公平性、實際韓元付款之查證,以及營運者是否直接控管促銷活動的明確性。委員會進一步表達不滿:FIU 在未先行諮詢的情況下就阻斷應用程式,並在公開場合提及委員會名稱;並稱其透過媒體與國會得知相關行動,要求在未來案件中先行討論,以避免政策混亂。
立法議員 이주희 表示:「非法的海外加密貨幣交易所會直接造成投資者受害,因此阻斷審查不得再被延宕」,並強調:「相關機關必須以高度責任感緊密合作,建立迅速的阻斷制度。」
為何 방미심위 釋出訊號要針對加密貨幣網站阻斷再度暫停審查?
委員會以針對非法加密貨幣網站的警方調查仍在進行為由,作為可能依《規定》第 12 條與第 13 條而暫停審查的依據;該等條文允許在相關法律程序進行中時中止審查。
방미심위 與 FIU 在阻斷非法加密貨幣交易所方面存在哪些爭議?
방미심위 主張,FIU 在申請網站阻斷時未提供足夠的違法證據,並質疑 FIU 的標準(韓語服務、韓元付款、國內促銷)。FIU 則反駁稱其已先行獨立阻斷 31 個應用程式,並敦促 방미심위 恢復網站審查;而 방미심위 則認為這可能構成行政強迫,並違反與表現自由相關的合憲原則。
FIU 就非法加密貨幣平台曾自行採取哪些行動?
FIU 透過與 Google 與 Apple 的直接諮詢,先行阻斷 31 個應用程式(Google 17 個、Apple 14 個),未事先與 방미심위 協調;委員會其後表示,這導致政策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