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过虚拟资产服务法案,最高判处7年监禁

台湾立法机构于6月30日通过了《虚拟资产服务法》,确立该地区首部专门的加密货币法律。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FSC)被指定为该56条法案下的唯一监管机构。该法律以针对所有虚拟资产服务商的强制性许可制度取代了反洗钱注册系统,相关规则预计将在2027年初生效。该立法旨在为交易所、托管机构、钱包运营商和稳定币发行商建立全面的监管框架。

台湾为虚拟资产服务商引入七类许可证制度

根据新制度,交易所、托管机构和钱包运营商必须获得FSC批准,并满足内部控制、网络安全和业务连续性要求。服务商必须针对七类业务——交易所、交易平台、转账、托管、承销、借贷及其他——分别取得独立许可证,结束了此前多项服务共用单一注册的做法。

此前已完成反洗钱注册的八家现有业者,将在法律生效后有12个月时间申请许可证,并在21个月内获得认证,可申请延长三个月。

FSC建立稳定币框架,限制境内发行仅限于银行

该法案建立了台湾首个稳定币框架。境内发行仅限于银行,且代币必须仅与法定货币挂钩。发行商必须维持全额一对一储备,与公司资金分离并委托给境内金融机构托管。

境外发行的稳定币(如USDT和USDC)将作为受监管商品处理,并需获得FSC批准才可在持牌交易所上市。

未经授权的VASP运营面临七年监禁及310万美元罚款

未经授权运营虚拟资产服务商或发行稳定币,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并处以最高310万美元(新台币1亿元)罚款。

FSC将于2027年初前起草九项次级立法

FSC必须在2027年初前起草约九项次级立法。虚拟资产服务商协会表示,将协助业者遵守涵盖设立、人员管理、内部控制、异常交易监控、外包及财务报表编制的实施细则。该协会还将运营上市审查、纪律及防诈骗合规委员会。

立法委员还通过了一项无约束力决议,要求FSC在一年内提交允许持牌公司提供加密货币衍生品的计划。

常见问题

台湾立法机构于6月30日通过了什么?

台湾立法机构于6月30日通过了《虚拟资产服务法》,这是一部56条的法案,确立了该地区首部专门的加密货币法律,并指定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唯一监管机构。

台湾对未经授权的虚拟资产服务商有何处罚?

根据《虚拟资产服务法》,未经授权运营虚拟资产服务商或发行稳定币,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并处以最高310万美元(新台币1亿元)罚款。

根据台湾新法律,虚拟资产服务商必须获得多少类许可证?

根据6月30日通过的《虚拟资产服务法》,服务商必须针对七类业务——交易所、交易平台、转账、托管、承销、借贷及其他——分别取得独立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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